宝鸡市陈仓区陈仓物流园区汽博路西侧(原别克4S店)整体资产租赁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1-12-31 | 浏览: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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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

项目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陈仓物流园区汽博路西侧(原别克4S店)整体资产租赁

出租方名称

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青

注册资本

叁仟万元

注册地(住所)

十堰市柳林路25号

出租方联系人

毕部长

联系电话

13971901112

项目联系人

齐经理

联系电话

13992769354

标的所在

宝鸡陈仓区陈仓物流园汽博路西侧(原别克4S店)

出租房屋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号

陕(2016)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003146号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5790平方米

目前用途

汽车销售及服务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标准汽车销售装修

房屋租金

估价

评估/估价单位名称

湖北楚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房屋租金估价

39.60万元/年

其他权利情况

抵押(具体权利事项单独列明

其他披露事项

1. 上述资产通过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3执1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取得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2. 资产因贷款担保抵押给工商银行十堰分行,他项权证在工商银行。金融债权已经转移到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抵押。

3. 此资产没有权属纠纷和权属争议,不存在权利受限。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397000.00 /年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3 个周期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不限

拟出租面积

土地8520平米、房屋5790平米(包括分割情况)

租赁期

一年

租金支付要求

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

押金支付要求

10万元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承租方自行交纳

房产使用

用途要求

汽车销售及服务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需要出租人同意

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禁止改变房屋用途

承租方

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公民

保证金

事项

保证

1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

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挂牌价直接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含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