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信 息
项目名称: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编号:ZZ2024121101
转让底价(万元):21917.85-31587.48披露公告期:2024年12月11日-2025年2月11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2-11 09:00:00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5-02-11 17:30:00
咨询报名:齐经理 13992769354
交易方式:竞争性谈判
其他事项:
标 的 信 息
标的一名称: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标的编号:ZZ2024121101
品种:企业增资币种:人民币
保证金:1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陕西省 宝鸡市
本次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区间(%):40%-49%本次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区间:
拟融资金额(万元):21917.85-31587.48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21917.85-31587.48
评估机构:陕西金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基准日:2024-06-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核准(备案)日期:2024-12-06
增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万元):47579.77增资企业总资产账面值:43995.79
增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万元):14703.00增资企业总负债账面值(万元):14703.00
增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万元):32876.77增资企业净资产账面值(万元):29292.79
标 的 企 业
增资企业名称: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10300684791121N
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15765成立日期:2009-03-19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5765股本总额: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所属行业:化学品制造
经营规模:微型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准单位: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议名称:《关于同意对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等
职工人数:208
股 东 信 息
序  号股  东  名  称增资前出资比例
1宝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00%
财 务 信 息
审计机构名称:陕西众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表类型:审计报告
报表日期:2024-06-30
营业收入:3403.97万元利润总额:-187.81万元
净利润:-187.81万元资产总额:43995.79万元
负债总额:14703.00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9292.79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报表类型: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2023-12-31
营业收入:432.23利润总额:-18909.87
净利润:-18709.87资产总额:29272.64
负债总额:87869.2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8596.60
审计机构名称:报表类型: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2022-12-31
营业收入:540.42利润总额:-1637.83
净利润:-1637.83资产总额:58592.55
负债总额:70235.21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1646.72
转 让 方 信 息
转让方名称: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类型:国有
所属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长青工业园区
注册资金(万元):15765法定代表人:张钟昱
所属行业:化学品制造经营规模:微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批准单位名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批复内部审议情况类型:请示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对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文号: 宝国资发〔2024〕76号
批准日期:2024-08-29
备注:
交 易 信 息
竞价会名称:竞价类型:
交易状态:
交 易 条 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1%,新投资方不高于49%
增资达到及终结的条件:1.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满足本次募集资金和持股比例的要求,双方签订《增资协议》,且本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根据协议实际出资到位,并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2.增资终结条件: (1)最终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未签订《增资协议》;(2)增资方书面提出项目终结申请;(3)投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后未能实际出资到位,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法定程序的。
募集资金用途:宝氮集团拟通过改革改制,引进拥有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企业,合力将企业打造为以高新科技引领、产品市场创新、企业管理机制健全、多产业链条协同发展的大型化工企业。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宝氮集团流动资金,资金注入后,将对生产经营、业务拓展、规模扩张等诸多方面产生良性作用,使企业避免通过借债的方式完成所需资金的筹措,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财务风险。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为尽快盘活闲置资产,发挥资产效益,引入发展资金,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工作。 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次增资扩股拟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具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分别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履行进场交易程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合格投资方。 本次增资将以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不低于挂牌价格,由公司结合各意向投资方的报价和条件等因素审议确定。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需为其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筹集的资金。 本次挂牌价格,以通过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最终核准或备案的审计评估值为基准对价,按照最高不超过宝氮集团49%股权摘牌价确定本次增资规模。 资金用途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宝氮集团流动资金,资金注入后,将对生产经营、业务拓展、规模扩张等诸多方面产生良性作用,使企业避免通过借债的方式完成所需资金的筹措,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财务风险。 增资后,国资公司拟持有宝氮集团最低不低于51%股权,投资方持有最高不超过宝氮集团49%股权。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次募集资金仅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不涉及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公益债、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等债务清偿。 2.本项目增资挂牌时企业仍处于破产重整的执行阶段,增资行为已通过破产管理人取得债权人同意,本次增资与原企业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事项无关联,增资的债权债务及各项法律关系由原股东承担,企业账面目前未做调整,审计报告已按照重整执行方案完成后实际情况做以调整。 3.增资方注册资本为15765万元,增资方原股东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相关管理办法重新拟定新的公司章程,履行相关义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按实际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根据增资方的安排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方须向正能产权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保密承诺函(正能产权领取)后,方可查阅增资方置于正能产权的相关文件,同时增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意向投资方需配合增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5.增资方因2021年-2023年宝氮集团处于破产审理阶段,未有实际经营业务发生,企业未进行年度审计,且财务往来较为简单,因此未提供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增资方年度财务报表。 6.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增资方现状,并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增资。 7.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正能产权网站公示的收费办法中按照差额累进制计算的服务费用支付至正能产权指定账户。 8.其他项目信息详见正能产权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意向投资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企业经营理念,与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 (2)其自身或其控股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认缴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为准); (3)若为私募基金的,其自身或其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管理的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4)提供不低于拟投资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 (5)具有领先的商业信誉,雄厚的产业实力、资本实力或行业资源,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投资方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其他不良记录; (7)与公司在业务上优势互补,能产生协同效应或能助推公司未来发展。
增资条件:意向投资方需遵守以下条件: (1)需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出资; (2)本次增资,投资方的最大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49%; (3)认可公司增资扩股挂牌价格及增资扩股方案; (4)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5)认同公司发展规划和增资资金用途; (6)认可公司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7)原企业在册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新宝氮集团继续承担法定义务;已安置到其他公司职工继续由用人单位承担工资、社保等应享有的法定待遇;宝氮集团在职员工全部接收,按照合理用人原则重新竞聘上岗调配使用;增资后所需人员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市场化招聘方式引入; (8)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增资款; (9)自身及各级股东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可以合理预期的重大不利变动和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不适宜持股的其他情形; (10)投资方公司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合法经营。最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最近三年内未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管或对破产清算负有主要责任; (11)投资方须在化工行业内具有成熟领先的技术实力及研发能力,并对宝氮集团资产情况及经营现状有充分了解,有独立实施或参控股大型化工企业的成熟经验实例,对宝氮集团生产经营有初步规划方案。 (12)不存在委托持股、表决权委托、收益权转让等情形。
保 证 金 设 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1000
处置方法: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投资方在增资公告期内按照正能产权指定的账户交纳保证金,未按要求所交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由正能产权直接予以原路径退回,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00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3.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未竟得标的的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4.其他约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增资协议》无法签署或执行的,其保证金将在投资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一次性无息全额返还。
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增资方的补偿: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4)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的; (5)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2月11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誉、行业业绩、行业排名、市场资源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资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规模、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持股期限较长者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6.合格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的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业务合作、已签署的合作协议等方面较多的优先。 7.合格意向投资方可为增资方提供业务开展所在地政府扶持、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优先。 8.合格意向投资方的股东背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优先。
交 易 方 式
竞价方式: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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